日前,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教育科技局对外通报,针对媒体曝光的“河东一中对几名高中生因大喊奥特曼台词做出劝退处理,并发布悬赏公告,让学生检举揭发其他有叫喊行为同学”的新闻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月2日 央视新闻)
从官方的致歉信中了解到,该事事发于1月20日晚10点50分,有学生在男生公寓楼大喊大叫,随即引发了大量学生跟风起哄,严重影响了其他学生休息,宿管老师紧急制止。不料,次日午休时再次出现大喊大叫现象,场面几近失控,严重影响了公寓管理秩序。为严明纪律,公寓办工作人员当即在黑板上对三名带头学生作出“劝退”处理,并发布了悬赏公告,将其定性为坏人坏事。
学生在休息时间喊话是不对,但学校说几句台词就劝退的做法同样不该。正如调查核实所述,劝退处理与学生违纪事实明显失当,处理程序不严谨、方式简单粗暴,措辞不当,没有严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教育理念陈旧、治理能力不足,与新的教育惩戒理念和评价方式不相符。更有意思的是,学校迫于压力表现得前倨后恭。日前学校就发布致歉信,称已告知家长不是真的劝退,只是让学生回家反省,并就管理问题致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劝退事件折射出的是教育惩戒权的冰冷和极端,而日益跑偏的教育理念不单单体现在奥特曼喊话。在微信公众号“鹤壁高中2021届”发布的一篇名为《1月18日至1月24日违纪情况通报》的文章中,赫然将学生“腿上放棉袄”“认真扣(抠)手”“坐姿不端”“头发像窗帘一样挡住脸”“第一节课未进入状态”等也算违纪,甚至还要被公开通报。不禁让人发问,教育面对的是人,不是流水线上的产品,不能用生硬的规章制度来制造“木头人”。
学校有惩戒权是必要的,但教育惩戒不能矫枉过正。用惩戒的手段达到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避影响学生学习不良因素的目的,这种做法不能说多艺术,但也无可厚非。但过于严苛的责罚不仅难以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叛逆心理。试想,一个“人人自危”的高压宿舍环境下,又有几个学生可以安眠?动不动就各种罚分,这也是权力任性。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管教学生归根结底是要坚持“过罚相当”的原则,在约束和人性之间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