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玩游戏,是每个孩子的天性。我,同样执著于自己的天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老话长期霸占评论是非标准位置,还是有一定的权威性的。因为年纪小,见识短,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混混很多,小时候在学校沾染过一些恶习,由于玩电玩被学校公开批评便是一件最为刻骨铭心的事。感到了羞耻却不知悔改,继续犯错,铤而走险。后来家庭条件好点,一下子从小霸王游戏机的低端贫贱阶层上升到有液晶电脑的小康生活。有了电脑,游戏的激情与狂热再一次如洪决堤般汹涌爆发。盗版游戏光碟买了一箱子,射击、策略、剧情版各种类型,尽管我成了违法犯罪者的帮凶,但依旧正义凛然出入各大旮旯游戏商店,渐渐堕落成机器的奴隶。
人的恐惧感越深,人的想象力越发达,人的想象力越发达,人的欲望越强烈。我对游戏充满了欲望,怎能满足于当前只玩单机的局限?但可悲的是,同时,我的心底又充斥着深深的恐惧,恐惧源于家庭的管制,源于学校的校规,源于外界鄙陋的目光,我就像一个逃犯,无时无刻不在意对面撞见的会不会是熟悉的人。于是,我开始思考着各种各样的应付手段,以达到满足自己的无限欲望的目的。思维逐渐变得歇斯底里,深居浅出,昼伏夜行,寻找最为偏远的娱乐场所。
好似最后的谜底被人捅破,我惊奇地发现网络游戏的娱乐性远远超过单机游戏,惊喜若狂,就像哥伦布寻得了新大陆。
经历了“任天堂”的大风大雨,本已是大师级人物,但来到更为繁华的都市,原来我是一只井底之蛙。电脑游戏的画面和游戏性不亚于吸毒犯瘾时鸦片一样引诱着我。抛班干部职责于九霄云外,彻底颠覆以往好学生的形象,携一群游戏迷奔赴网络会所。接触的第一个网游是2000年8月10号盛大公司推出的《传奇》,当年,我还是个青涩的学生,第一次接触网络游戏,由于小孩子贪玩,听其他小孩谈论游戏的感想,手舞足蹈,相当精彩,极富诱惑,自己抵挡不了新奇的东西,就这样和他们去了网吧。《传奇》对于我来说是一款神奇的游戏,自由的职业,可以随意走动,打杀,和其他朋友说话,一起进退。上线的人数非常多,每个网吧基本玩游戏的90%都泡在传奇里,同龄人见面三句话之内必然有“玩传奇不?”“哪个区的?”“来我这里区,我给你天尊套”之类的话。我玩的时间不是很长,大概30多级就没玩了,因为我还是能克制自己的,看到他们为了玩游戏啥也不顾,影响了学习和身体,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一定的自制能力的。
第二款游戏,是初中的时候接触的巨人公司推出的《征途》,这款游戏和《传奇》一样,是2D游戏,但个人认为比传奇好玩很多,人物风景画面更吸引人,任务和活动元素更多了,后来,花了点钱,玩到了159级的样子,就玩不下去了。因为我不得不承认那是一块贵族人玩的游戏。就如我另一篇博文中写道,《征途》游戏的坐骑最好是转生坐骑,而190级的天马在当时是很多普通玩家遥不可及的一个梦,不仅造型好看,还能给你人物增加大量属性!但普通人是养不起的。因为要求玩家的等级要极高,而且必须是转生职业。就天马必须要你的人物转生190级才能骑,我的意思是说,你必须要从最开始1级的人物角色,修炼到140级(花钱半天搞定,不花钱半年都还搞不定),然后再去天姑那转生到1级,再发狂修炼到190级(转生后花钱几年也搞不定),算算这个时间,算算这投入!不花个几万块钱你连个“马”都骑不了!所以也只能望洋兴叹,只能在私服里体验一把这些神奇坐骑的瘾,官服里只有看着别人流一屏幕口水了,想想这身份这地位啊!
我的网游生涯也就告一段落,短命的它埋葬在我的学生岁月里。在没有任何收入的的前提下,我放弃了游戏,监督了自己,不仅是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更多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情,而且也保护了身体。
我想至今很多朋友还沉迷在网游的泥潭不能自拔,这也是一个社会现象了,我没有什么好的建议留给大家,只是在最后我想我们应该深思一下当今孩子的教育。不仅是学校和家庭,还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