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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剧本引纷争 编剧芦苇称无心贪功

  ]对于李碧华方面的声明,芦苇表示自己确实有把小说和剧本放一起出版的想法,希望学电影的人能有一个参考,对比小说与剧本的不同,以及其中的创作技巧的差异,“但我并没有贪功的意图”。

  编剧界目前可谓纷争不断。4月22日,著名作家、知名编剧李碧华的版权代理公司通过律师发表声明,称内地知名编剧芦苇计划出版《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的行为涉嫌侵权。对于此事,芦苇表示,是自己当初接受采访的无心之语引来了李碧华方面的不满,“这本书连出版社都还没有找,如果真要出的话,肯定会联系李碧华,征得同意,根据法律程序来进行。”

  陈凯歌著名电影作品《霸王别姬》的编剧署名是李碧华和芦苇。李碧华是小说《霸王别姬》的作者,1988年,汤臣电影公司与李碧华签订“原著及编剧”合同,李碧华创作完成了三稿电影剧本。但电影投拍后,因部分情节需要做专业改动,李碧华特赴北京与《霸王别姬》导演陈凯歌进行沟通,此间陈凯歌将芦苇介绍给汤臣电影公司,加入改编台词剧本。而芦苇在不久前接受采访时称自己计划出版《霸王别姬》电影剧本,还有诸如“剧本改编后与李碧华关系不大”的言论,从而引起了李碧华的不满。

  李碧华方面日前控诉编剧芦苇,称其歪曲事实,在不拥有《霸王别姬》电影剧本出版权的情况下发布拟出版《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的消息。声明表示,影片《霸王别姬》因台前幕后团队精诚合作才能共创佳绩,不容许一人夸大贪功为己有。芦苇不拥有榨取团队合作成果谋取私利的任何权利,关于其个人在电影《霸王别姬》中重要性的片面妄想纯属芦苇自欺欺人。此外,声明还曝出了芦苇的隐私,称当年芦苇为加入剧组,甚至主动告知自己曾因“流氓罪”坐牢出狱。而汤臣(香港)电影有限公司也发表声明称:影片以及剧本的著作权归我司享有,至今未有将该电影剧本出版之计划,任何未经我司书面许可出版均系侵犯我司之合法权利。

  对于李碧华方面有些“语气激动”的声明,芦苇表示,自己确实有把《霸王别姬》的小说和剧本放在一起出版的想法,希望学电影的人能有一个参考,对比小说与剧本的不同,以及其中的创作技巧的差异,“但我并没有贪功的意图”。芦苇称自己只是有一个出书的雏形,还没有到成形的阶段,恰巧之前在接受采访时说了出来,引起了李碧华的不悦。芦苇表示,如果有言辞不当的地方,希望李碧华能够谅解和宽容,毕竟,李碧华是从媒体的报道和转述中来得知讯息的,双方还没有直接的沟通。

  芦苇说:“如果此事真要操作的话,我肯定会联系李碧华、汤臣公司,征得他们的同意,根据法律程序来进行。但目前我跟他们没有联系过,李碧华我也一直没联系上,因为没有她的电话。现在我知道了他们的声明,我也会再尝试和他们沟通。”芦苇称,如果可能,他希望能跟李碧华老师联合出版这四稿剧本。

  而对于声明中揭了芦苇当年“流氓罪”的“伤疤”,芦苇称,当年和李碧华女士、凯歌导演在一起创作《霸王别姬》的时候,大家都是很好的朋友,自己在1983年因为跟人跳舞,确实被派出所抓去关过一段时间,“我是当笑话讲给他们听的,没想到对方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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