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热烈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彩讲述巴中故事,不断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激励巴中干群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巴中新征程中砥砺奋进,经商议,巴中市作家协会、四川梦之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梦之兰”杯主题征文活动。
作品必须以巴中元素为创作题材或背景,能展示巴中100年来的时代变迁和人民生活巨变。其中,纪实文学作品必须明确显示是巴中人物、故事、事件。
本次征文体裁仅限于小说(含纪实文学)、散文、诗歌。小说限制在3万字以内;散文1万字以内;诗歌3首(100行)以内。
全国范围内的华文作者均可参加。但同一作者限投1篇小说、1篇散文或3首(含3首,100行)以内诗歌。超过数目的投稿作品,由工作人员随机取舍在有效限定数量内。
设一等奖1篇(首),奖金0.8万元;二等奖3篇(首),每篇(首)作品奖金0.5万元;三等奖6篇(首),每篇(首)作品奖金0.15万元;优秀奖30篇(首),每篇(首)作品奖金200元(或等值购书卡)。获奖等次视情况可空缺。
巴中市作家协会、四川梦之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邀请市外知名作家、诗人进行初评和终评,两轮评选后初步确定获奖名单。经市作协党组研究审核,并在巴中市相关平台上发布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即为最终获奖名单。
获奖作品由巴中市作家协会整理推送到省市文学报刊及巴中市官方平台发表推送。四川梦之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印刷成册,赠送获奖作者。
(一)作品均为电子投稿。邮箱:;联系人:李昶生;联系电话:;地址:四川巴中经开区中山北路32号附4号。
(一)参选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合法权益。作者应保证作品未在微信、QQ或其他任何平台、期刊推送或发表过。
(二)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展演、展播、宣传、研究等使用的权利。如需改编成其他作品,主办方拥有优先权并与作者签订相关协议。
(二)作品严禁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凡因上述事项导致产生侵犯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评选结束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由巴中市作家协会核实后,追回资金,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三)严格组织纪律,遵守评选标准。评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如有作品参与推选,应遵守回避制度,杜绝一切贿评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