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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篇480字的散文遭30多家出版社侵权 是我国首例

  陈果创作的480字散文《拐弯处的回头》,先后被编入小学语文课本和教师参考书。然而,就是这篇人们耳熟能详的范文,却在未经她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全国数十家报纸副刊转载,甚至被全国30多家出版社“盗版”侵权,而其中竟没有一家出版社和编著者通知她文章被选用,更没有主动支付过其稿酬。

  业内知情人士称,在两年的时间里,全国30多家出版社侵犯同一作者同一篇短文的版权,在我国还是首例。

  近日,陈果与一些出版社和编著者交涉,个别有良知的出版社承认了错误,并请一些知名作家找陈果说情,还承诺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和稿酬。然而,绝大多数出版社非但没有“亡羊补牢”之意,反而一味地开脱责任。

  “有些编著者甚至连作者名字或出处也没写上,简直是把我当成‘空气’!如果我挺身而出跟他们打官司,他们会不会后悔当初呢?”陈果说。

  陈果查阅了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中规定,除法定许可之外,编者选用作者的文章均应取得作者的书面授权。如此说来,除了那本小学课本属法定许可范围之外,其他都不合法。

  针对侵权情况,陈果已列出部分“侵权名单”。在黄健雄的建议下,“我已做好准备,适当的时候将去北京起诉这些不良出版社和剽窃者。”陈果说,目前她已联系北京的律师,很多律师都乐意为其打这场官司。

  对此,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成员、书记、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张胜友专门亲笔来函表示对陈果的理解和支持。(记者郭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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