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出版过的作者自选集或单行本,按原书名和内容整体编入全集。其中,一选集内若有不同文体作品,以该集作品主体性质归类;不同选集若收有同一作品,该作品只编入全集的某一集内,其他选集仅存目备考。
未曾结集出版的作品,依据文体归类,按发表或创作时间的先后,或按相关内容分编成若乾新集,收入全集。
全集收入的已发表作品、作品集或单行本,均尽可能采用最早发表的文本或初版文本;作者主持增订过的著作,按增订版本编入;因故用其他文本,均附说明。 为保持作品原貌,全集编入的作品,除对显明的编校错误、笔误和个别错字作必要的订正及按规范采用简化字外,均按原文排版。
作者习惯遣词用字,如:“做”时有用“作”,“熟悉”作“熟习”,“智慧”作“知慧”,“理智”作“理知”,“一律”作“一例”,“哪”多作“那”,“字眼”多作“字言”,“必须”多作“必需”,以及“佣人”与“用人”、“癫子”与“颠子”,“火夫”与“火夫”、“年青”与“年轻”等等并用,还有文中数字多使用汉字,某些事物名称及人名、地名、译名与现今不一致的,均一仍其旧。作者对标点的使用,尤其是当标号、点号连用时,有的规范用法不同,亦未作改动。文中“□”,除另有注明其含意外,还表示原书或原稿中无法辨识的字迹。 第1卷(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