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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给幸福:席慕蓉散文精选》:莞然一瞥陷清欢

  初读席慕蓉散文,有种非常直观的感受,她是个没经历什么波折的幸福女子。也许这才是她能写出温婉恬淡的散文的原因,亦如此书名——写给幸福。经历过太多苦难的人,不大可能拥有清浅温馨的笔触,下笔如刀,每一笔都入生活之木三分,而席慕蓉的散文,是一首轻音乐。每个人的一生,阅历都会如影随形,成为性格的陪衬。

  一个是此书前三分之一,感觉是她青年时期的作品,多是关于其长辈,或文师或画师,用后辈语气记录与老师的交往过程,大段大段地引用文师画师原话,这些都是初涉散文之人易犯的毛病。我以为,这是席慕蓉创作散文的起步阶段,以诗一般的语言取胜,纪实性倒是显而易见。而且,引用的文字还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席氏文章的质地和张力。文笔清新有余,缺乏厚重,寓目自是一个俏生生活在甜水里的蜜人。这一时期的席慕蓉散文,停留在看山是山的阶段,想来与她此时期的年纪阅历有关。席慕蓉也意识到这一点,说在读晓风的文章时,发现写着写着,就从表象的话题升华到更深的内涵中去了。

  席慕蓉以诗情闻名于世,其散文的诗意化语言毋庸置疑。有些打磨得精致的句子,有着强烈的诗意美。但成就与桎梏,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席慕蓉在文章中偶尔讲故事,讲得诗味盎然。《谜题》里,说小时看一电影,一男子会仙术可长生不老,几百年间娶了好多妻子,都因衰老死去,唯他永远年轻。后男子爱上一女,当她老了时,他在其病榻旁说出自己的秘密,仙术消失,他心甘情愿和她一起死去。席说,当时觉得这男人傻,后来,自己遇到深爱的男子,发现能理解那个情愿不要仙术而与爱人同死的男子的心思了。读这样的文字,小女人的痴在字里行间暴露无遗。这样一个没有经过生活磨难的人,用自己的爱心写出的温暖篇章,焉能不打动人心?真有童话故事中王子公主的感觉。生活经历不同,心绪不同,落笔自然不同。

  如果说此书第一辑“生命的滋味”是席慕蓉命运的幸福前奏,那么第二辑“写给幸福”则完全展现了席氏幸福的端倪。都说手写其心,谁能哭着写幸福?纵是写,写得也心不甘情不愿!诗意的心境和语言,合二为一为上境。绕来绕去,不外生命与心情的此起彼伏罢了。可见,诗句中词语的前后翻转腾挪,其实是诗人自己与自己或与他人灵魂的互动。这一点,是席慕蓉写诗为文的底蕴。能驾驭住文字的舟楫,才能江海畅游大自在——收放自如。

  席慕蓉承认,幸运的她,合掌为朴素的礼敬,微启又如莲花,一直在被宠爱与被保护的环境里成长起来,这也是她文心温润的主要原因。痛苦里开出的花和幸福里开出的花,即便同样美丽,但质地绝对不同,脉络也迥异。被命运放在掌心当公主一般深爱的席慕蓉,想泼辣都不可能。有男人罩着的女人,都由内而外地温柔款曲。

  婚姻的幸福,对席慕蓉的创作明显是一种激发。席慕蓉的爱,像一池幸福漾出的水。小女人的小心思,嵌在生活的福泽里,好美,好让人羡慕和嫉妒。涉世不深的人,才会有如此的文字,唯美,连人间的烟火气都有爱情的因子在其中发酵泛滥,挥之不去。读席慕蓉这一时期的文字,令人感觉浮躁动荡的心竟然安静下来了。

  席慕蓉散文的高度,在这本书的后三分之二中得以体现。她说自己是胡人的子孙,小女子的大性情隐藏于蒙古人的憨爽之中。我想,血统这码子事儿,可能真有遗传的某种基因在垫底,譬如豪爽,譬如聪慧。书中,席慕蓉引用“人如马性”的四点,真是尽兴之至:见鞭即惊是圣者,触毛才惊是贤士,触肉始惊是凡夫,彻骨方惊是愚人。待读到:真要说到“马性”,恐怕无论是谁,都先要换个位置,站到马的这一边来说才公平罢。席慕蓉的单纯与天真,尤其甚也。多单纯的人才能说出此话。经历过苦难的人,断不会有此语。

  洞悉生命和生活之间的差异,是件复杂事儿。读此书,于席慕蓉,是写给幸福;于我,是阅读幸福和接手幸福。席慕蓉真正的散文高度应在她中年阶段。不再读谁谁的作品,不再写某某老师教授之流,而是以精湛的笔力,探寻到她的蒙古祖籍,力透纸背的功力与她下的工夫是分不开的,对历史掌握的熟稔,对自己民族的深爱,有种悲怆之美蓄势待发。蒙古成为一座不动如山的文化基石在提升她下笔时的深度、广度与高度。席慕蓉写蒙古,写得波澜叠起,写得荡气回肠,仿佛那些久远的从前,都是她亲历过的,她在用心将自己的本族还原出一个清晰的面貌,让那些曾经的荣耀与屈辱有迹可循。这是她——一个蒙古族女儿肩负的使命。(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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