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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姑娘主动退“爱心筹余款”别光点赞

  “水滴平台筹款需求方爱心筹款退回支付卡XX元。”近日,不少舟山的爱心市民收到微信退款到账通知,这是来自舟山一名姓夏的姑娘的退款。小夏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2个月前,母亲被确诊恶性肿瘤全身多发骨转移,小夏辞职返乡陪护,高额医疗费令这个家庭陷入困境。小夏不得已在“水滴筹”发布求助信息,共筹集到16万余元。遗憾的是,众人的爱心没能留住小夏母亲的生命。处理完母亲后事,小夏将剩余的12万多元按比例退还给资助人。

  钱江晚报发表林上军的观点:许多人点赞夏姑娘的善良、诚实。现今社会,心安理得地消费别人的爱心款,或因为爱心捐款结余引起去向纠纷,不乏其例。小夏姑娘的自强自立、不贪不占显得难能可贵,犹如山间清泉,流入人们心田。《捐赠法》第五条规定: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第二十九条规定: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退还所用、所得款物,并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个人通过“水滴筹”“轻松筹”等平台直接求助,不属于慈善活动;只有通过(委托)正规的慈善组织发起的相关行为,或者以刚性协议规范的网络募捐,才能确保各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夏姑娘之举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强烈反应,究因是当下一些网络平台捐赠行为需要规范,热衷捐赠的爱心人士也需要有个明确的交代。现实一再告知人们,单靠道德约束、道德谴责,“爱心”事业还无法抵达行稳致远,只有依仗道德和更加细化的法律规则,才能让受赠者从他律走向自律,并使一些众筹义举实现良性循环。

  小蒋随想:网络捐款中,不乏“爱心”变“寒心”的例子。其中一个争议点就是,如果善款没用完,受助者就去世了,剩下的钱该如何处理。目前,捐款平台缺乏相应协议,法律上也存在空白。现实中,善款常被打入筹款者私人账号。平台也好,社会也罢,对筹款人的后续使用、对可能产生的“余款”缺少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善款被打入医院账号,若最后有结余,院方也不好处理,同样可能引发纠纷。不少人呼吁,不能单纯指望个人的道德自觉,而应制定法律条款,对有关情形予以明确规范。这个路径对,但也要指出,厘清不同状况,尊重捐款人意愿,也很重要。比如,捐款究竟是捐给这个家庭,还是仅捐给患病者一人;如果是捐给患病者,其故去后,善款可否作为“遗产”;善款是仅能用于治疗疾病,还是可作其他用途之所以列举这些情形,是因为生活有太多种可能,爱心人士面临的选择很多。具体来说,如果受捐者倾家荡产,还有未成年人的孩子、年迈的父母要养,爱心人士未必会选择收回“余款”;可倘若“余款”数额巨大,爱心人士的选择又可能不同。所以,看似雷同的事很难一概而论,依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尊重权利人的选择。必要的话,应引入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资金托管和监管。对法规制定者而言,需要审慎研究相关问题,出台具有针对性的规范,为慈善与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护航。网络捐款平台应结合实际,遵守法律法规,制定更细化的条款,呵护捐助者和受助者的初心,努力取得社会效益的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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