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断气的时候才真的死了。有人说人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他断气的时候 ,从生物学上他死了;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时候,人们来参加他的葬礼,怀念他的一生,然后在社会上他死了,不再会有他的位置;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把他忘记的时候,那时候他才真正的死了。
比孤独更可悲的事情,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孤独,或者分明很孤独,却把自己都骗得相信自己不孤独。
如果喜欢谁,就满世界去找她,别等她来找你,她可能也在等你……别让她等得对你失望了。如果你喜欢的人要嫁人了,就跟她表白一下,就算为此要把她婚车的车胎打爆也没什么,这是你说出来的最后机会。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没价值,连陪葬品都算不上。
什么是死去? 是终点,是诀别,是不可挽留,是再也握不到的手,感觉不到的温度, 再也说不出口的“对不起”。
他想自己在她眼里出现的时候,璀璨如星辰。可即使有那么一天,他披挂着漫天的星辰归来,可是仰望天空的瞳孔已经不在,看星星的女孩已经走了,那璀璨又有什么意思呢?孤单得连星星也想坠落。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魔鬼,幸福是他的牢笼,当人们的幻想化作泡影,恶魔将唱着血腥的圣歌降临,那时绝望的人将所向无敌!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这是个鬼知道天晓得的事情。本来你什么也不在乎,开开心心的、吃着火锅、坐着火车、唱着歌出了城......忽然间火车被人掀翻到水里了,你从水里钻了出来,睁眼看见一个细腰长腿一头长发的女土匪,一脚踩在你的脸上,威风凛凛,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若敢说个不字管杀不管埋!你心里一动,恨不得留下来和她一起当土匪......那个瞬间你就喜欢上她了呗。
我们这种人,生来就是要毁灭一些东西。前面是山,我们就爬山,前面是海,我们就渡海,前面是皇宫 ,我们就开炮!
我总是忍不住回想起那座城市的夜晚灯火燃成的篝火我坐在天台上时光短促又漫长风从我的耳边流过带来整个世界的声音风中有人弹唱 有人舞蹈 有人相爱
花的种子在天空中四散,在黑暗中恣意盛开紫色的太阳般的蒲公英下坠的青色吊兰红色和金色交织成的玫瑰白色的大丽菊……2009年10月的那个晚上我陪着你看花束飘落在风和时间的缝隙里很多年后花香的丝缕残留在日记深处
18岁的时候,我的世界是黑的很多嘈杂的声音很多凌乱的身影世界拥挤又浩大 只是没有光你以“光”的名字来时散漫着一头长发于是那些嘈杂的声音和凌乱的身影都不见了夜空下我仰起头背影与你相对
过去的事情就像是画在沙地上的画,时间流逝,沙被风吹走,记忆模糊,最后化成茫茫的一片,再也无法分辨……这其实是人的自我保护功能,试想你能记住过去的每个细节,永志不忘,那么一生里最令你悲伤、疼痛、哀愁的画面就会不断的折磨你,你总也不能从过去的坏状态中走出来。
真的我,大概就是喜欢睡懒觉.打游戏.没事就自己发呆东想西想,每次去报刊都蹭杂志看,喜欢一个人三年都不敢表白的那种......你会觉得这种人生有什么意思么? 要是我看到这种人我都觉得没意思,可...我就是这种人。自己是棵草自己知道,人家夸你是棵参天大树你也不能信对不对?
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屋子,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
不要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不要让那些爱你的人难过,因为这个世界上,你爱的人固然很少,爱你的人也绝不多。
真讨厌……这种悲剧啊,在一个人消失了的时候,再度发现她留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可那又有什么用呢?为什么还要提起?就让所有无法挽回的事都随潮水离去不好么?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
别傻了好么?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你那么愚蠢的人呢?什么人会孤零零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却感觉不到孤独呢?
女孩们才是好演员,她们什么都知道,但她们不想提起,她们也许希望你知难而退,也许是根本就不在乎。
“孤独地死去,一点儿也不觉得难过么?”路鸣泽扭头,饶有兴趣地打量路明非,“哦,我忘了,其实你从不觉得自己孤独的。真可悲啊……”路鸣泽的声音低沉得远不似他的年纪,“比孤独更可悲的事情,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孤独,或者分明很孤独,却把自己都骗得相信自己不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