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纲要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十三五时期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基本理念,谋划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任务,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我省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1,我省必须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奋力开创广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携手共建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十二五时期是广东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我省先于全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率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取得重大成就。十三五时期,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我省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十二五时期,面对国际经济深刻调整、国内经济发展三期叠加的影响3,我省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主动适应、准确把握、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有效应对困难挑战,率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率先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率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十三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我省地区生产总值(P)于2013年率先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4,2015年达到7.28万亿元,总量约占全国的10.8%;五年年均增长8.5%,高出规划目标0.5个百分点;广东经济对全国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五年间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0%。人均P于2014年突破1万美元,达到中高收入地区的较高水平,2015年达到6.75万元;五年年均增长7.5%,高出规划目标0.5个百分点,提前5年于2015年基本实现比2000年翻两番目标5。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4517亿元增至2015年的9365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4.9%。
率先推进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内需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增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5年突破3万亿元,达到3.13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0.4%,五年年均增长12.4%;最终消费对广东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为49.5%,比十一五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持续有效扩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15年达3万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6.6%。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产业结构实现从二、三、一到三、二、一的转变,初步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5.0颐49.6颐45.4调整为2015年的4.6颐44.6颐50.8,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前两年实现规划目标。服务业成为第一大产业,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7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76.6%,约占全国的10.8%,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4%。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年均增速高于整体工业的增速,2015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48.5%、27.0%,分别比2010年高1.3、5.8个百分点。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创新驱动发展开局顺利。成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启动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5年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P比重(R&D支出占比)达到2.50%,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7%,技术自给率提高到71%;有效发明专利量超过13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约1.3万件,均保持全国第一。创新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日益凸显。至2015年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11105家,五年翻一番,超70%的研发经费来源于企业、近80%的研发机构布局在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资源,散裂中子源、中微子重点实验室、超级计算中心、国家基因库等一系列国家大科学工程落户广东,承担973首席科学家项目35个。积极打造创新人才高地,截至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10万人,比2010年增加21.4%;推动省部共建4个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创办企业达到2122家,产值约100亿元。国际创新合作深入推进,与德国、以色列等创新型国家合作不断加强。
大力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战略,在实现四年大发展目标基础上,稳步推进九年大跨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2015年珠三角地区人均P达到17260美元,超过高收入地区标准;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2.9%,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3.6%。实施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明显提速,新区起步区建设全面启动,粤东西北地区P五年年均增长9.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省产业转移园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850亿元,五年年均增长26%;设立121亿元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2.85颐1缩小到2015年的2.6颐1;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和全覆盖,2015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8%。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7%,比2010年提高2.5个百分点。
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后劲大大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2014年跃居全国首位,2015年达7018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高快速铁路运营里程达1360公里,居全国前列。贵广铁路、南广铁路、厦深铁路、广珠城际等一批铁路项目建成通车,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430公里(其中城际铁路145公里),总运营里程达4020公里(其中城际铁路145公里)。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成为全国三大航空枢纽之一,完成深圳机场扩建,揭阳潮汕机场建成使用。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民航旅客吞吐能力2950万人次/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7亿吨,较2010年增长39%;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5587万标准箱,居全国第一;其中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于2013年起连续3年超越香港,跃居全球第3位。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的广东沿海港口群已初步建设成为亚太地区最开放、最便捷、最高效、最安全的物流中心。珠三角地区高等级航道网进一步完善,2015年全省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到12150公里。2015年省内电源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能源供应能力和结构均居于全国领先水平。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加强,全省地级以上市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信息传输网络进一步优化提升,基本实现3G网络覆盖城乡、4G网络覆盖城市主城区6。
锐意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进一步理顺,扎实推进依法治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提高。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向社会公布51个省直部门的权责清单和职能调整目录,包含了省直各部门依法行使的全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9类权责事项共6971项。开展省市县纵向权责清单试点,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率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三单管理。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步伐加快,十二五期间累计取消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686项,各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均实现比2010年底减少40%以上的目标。建成网上办事大厅,省直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和99%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及网上办结率达到70%以上。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商事制度、财税、金融、价格、国有企业等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较大改善。社会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探索创新户籍制度改革,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坚定推进开放合作,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积极推动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全面深化粤港澳合作,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对港澳开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拓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外贸、产业投资、海洋、能源、金融、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十二五期间累计签约产业经贸合作项目4508个,签约金额21427亿元。外经贸战略转型稳步发展,2015年一般贸易占进出口总额比重达到42.1%。与欧美日、东盟、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合作不断深化,2015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02万亿美元,约占全国的1/4,稳居全国首位;十二五期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1248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达到341.1亿美元。
深入实施和谐共享战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支出大幅增加。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均控制在3.5%以内。2015年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4757元、13360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五年年均实际增长7.8%,基本保持与经济增长同步。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省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继续居全国首位,建成具有广东特色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3.0%。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我省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81.47万套,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完成两轮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任务,帮扶249.2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全面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十二五期间单位P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累计降低18%、19.5%和4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分别累计下降14.8%、16.9%、15%、13.3%。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0.1%,比2010年提高11.9个百分点。扎实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生态建设不断强化,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8.8%,森林蓄积量5.61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317万公顷,高于291.4万公顷的规划底线;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15.03平方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稳步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顺利启动。
纵观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各种机遇与挑战相互交织,我省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国际形势看,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网络化和信息化持续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群体力量继续增强,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有利于我国发展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没有改变。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以信息技术革命为先导,生物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技术、空间利用和海洋开发技术等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生产生活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世界经济环境依然复杂,产业结构和经贸规则深刻调整,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各种风险隐患增加,我省发展面临发达国家再工业化、调整贸易规则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利用低成本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加速工业化的双向挤压。国际秩序之争更趋激烈,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等新的投资贸易规则制订处在激烈的利益折冲之中,周边地缘政治关系更加复杂。我们面临的国际发展环境和地缘政治态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从国内形势看,国内经济步入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为特征的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总体看,我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本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经济发展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趋势更加明显,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正在加快形成并不断蓄积力量,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从省内情况看,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我省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常态下的深度调整和转型攻坚。一方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另一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仍有较大差距,自身发展还面临不少突出问题和挑战。
---全面深化改革将释放新的发展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广东作为深化改革开放先行地,承担了广东自贸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珠江三角洲地区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以及深圳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一系列改革重任。随着新一轮改革的深入推进,我省要素市场、国有资本、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不断深化,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更加成熟,发展动力和活力将更加充足。
---新一轮科技创新催生新的发展动力。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互联网+深刻影响经济形态变革,将催生出全新的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省加快转型升级的历史性交汇,有利于我省实现经济发展动力转换。
---新供给新需求孕育新的发展潜力。随着国家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宏观调控政策的深入实施,以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为主要内容的新消费将引领催生出新的消费业态、消费热点和消费方式,为相关领域带来新投资新供给;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供给将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满足并创造新的需求。新需求与新供给的良性互动、协同共进,有利于我省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
---区域融合与开放合作新格局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按照国家部署,我省将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努力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进一步巩固对外开放优势,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将进一步增强;我省大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和粤港澳合作,与周边地区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全面实施珠三角优化发展战略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省内区域融合的软硬件条件持续提升,区域发展新格局、新增长极正在逐步形成,我省经济发展空间将得到进一步拓展。
---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矛盾依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2015年地区发展差异系数仍高达0.660,城乡和城市内部双二元结构矛盾突出,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结构比较复杂,社会转型时期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等领域问题仍较突出,亟需充分发力补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够完善。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性障碍依然较多,基本经济制度、现代市场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不够,收入分配秩序仍需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能转变仍未完全到位,公共资源配置机制还不健全,亟需攻坚克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
---对外开放合作格局仍不够开阔。我省对外开放长期积累的一些结构性矛盾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外贸出口直接面向海外市场的渠道不宽,外资来源结构有待优化,企业海外经营管理能力、风险应对能力不强,难以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对外交流合作的质量水平有待提高,亟需加快构建全球视野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
---经济发展方式仍比较粗放。经济结构调整仍在爬坡越坎,相当部分的制造业和服务业还处于产业链低端环节,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全省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制造业企业不足10%,面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产业发展的双向挤压,亟需加快推动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以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资源环境约束依然趋紧。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集中显现,2015年仍有8.9%的省控江河断面水质劣于吁类,未来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节能减排的压力将不断加大,亟需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
综合研判,十三五时期我省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在由原来加快发展速度的机遇转变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机遇,由原来规模快速扩张的机遇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机遇。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深度调整与转型攻坚,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摆在全省面前长期而艰巨的使命任务。作为改革开放先行省,我们必须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率先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提质,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推动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为我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提供支撑,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核心竞争力更强的发展新路,努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在创新和发展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展望更长远的未来,第二个一百年开启一个新的时代,给予我们新的憧憬、新的希望。我们将以创新驱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以依法治省营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以民生为本共创和谐共享的幸福生活,以生态建设形成秀丽南粤家园,我们将迎来一个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
党的以来,以习同志为的党中央毫不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制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省第一个五年规划,对于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率先的紧密衔接、整体推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以依法治省为根本保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家园,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人民主体,成果共享。坚持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更加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人民民主,促进共同富裕,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科学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把握发展新特征,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把经济增长动力转到依靠创新驱动发展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打造广东经济升级版。
---深化改革,增强动力。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改革意识,继续先行先试,加大各方面体制改革力度,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依法治省,公平正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快建设法治经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依法维护人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扩大开放,融入全球。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重视国际国内经济联动效应,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全球发展,加快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
---党委领导,政治保证。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立2018年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全省P年均增长7%;到2020年P约11万亿元,人均P约10万元。经济社会整体转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轨道,结构性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高于7%,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扶贫开发任务。到2018年全省小康指数达到97%以上,力争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发挥经济特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现代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和创新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R&D支出占比高于2.8%,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技术自给率超过75%,高新技术企业争取达到1.5万家,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居全国前列,初步形成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形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大幅增长,自主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综合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水平。
---基本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和产业中高端发展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产业新体系。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颐40颐56,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3%左右,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P比重为16%。
---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力争在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中走在全国前列,单位P能耗水耗、单位P二氧化碳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形成环境友好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省区域大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率先达到35微克/立方米的国家标准。耕地保有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森林覆盖率达到60.5%,森林蓄积量达到6.43亿立方米。
展望2030年,经过3个五年规划的努力和发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物质技术基础更加雄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水平将在全面小康基础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将更加坚实。
坚持创新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全省发展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委、政府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加快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从跟随式发展向引领型发展转变,走出一条创新立省、创新兴省的路子,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
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发展协调性和整体性。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大力促进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经济与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形成均衡协调发展新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广东。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美好家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开放发展,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开放发展不动,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加快融入全球化的步伐,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
坚持共享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广东发展的根本遵循。必须把基本理念贯彻落实到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去,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引领和指导广东发展迈上新征程、开创新局面。
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将创新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加快结构性改革,协同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迈上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为实现下一个百年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核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完善经济领域基础制度,加强经济结构性改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完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创发展新优势,激发发展新活力,当好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政府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和服务型政府。
创新改善政府管理。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完善财政政策与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价格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深入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价。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行政区与功能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理顺基层政府条块关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探索实行统一法人代码制度,推行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统计、社保登记六证合一、一照一码。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前置审批环节和事项,推行并联审批。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推动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标准体系。加快审批后监管制度化建设。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健全监管责任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推广随机抽查监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职能监管,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探索实行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互联网+监管等新模式。
优化政府服务。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管理模式,进一步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上网办理率,到2020年,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到80%以上。全面开通企业法人专属网页和市民网页,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加快建立网上联合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监管。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信息资源库和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部门业务流程优化及工作协同。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理顺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关系。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行政级别,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重点推进教育、卫生、文化领域事业单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完善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健全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立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毫不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毫不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以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产权归属为重点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落实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公平分享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健全保护公有制经济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履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和核准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流转。鼓励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构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打造若干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优化国有企业结构布局,引导国有资本更好服务于国家和省的战略目标,加快从非主业领域、缺乏竞争优势领域及一般产业低端环节退出,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和一般产业的中高端集中。推进国有资产重组,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管理,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全球竞争力。支持国有优质企业上市,加快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建立经营者、员工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和约束分配机制,合理规范国企高管薪酬制度和标准,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建立并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健全省属企业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强化内外部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发展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投资参股、联合组建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发展股份制经济。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联合出资等多种方式组建股权投资基金或债权式基金。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持股试点,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清理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和创新收益。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我省重大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民间投资项目政策性中止的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竞争力强的民营骨干企业。
完善要素市场。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促进要素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推进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形成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以及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深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用地有偿使用。推进制度改革,规范流程、拓展安置渠道。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提高劳动者素质、劳动参与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加快发展技术和知识产权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十三五时期技术市场交易额年均增长20%。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规范市场竞争环境。放宽市场准入,率先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全国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经验。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形成商事制度新机制。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推行外商投资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
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推进教育收费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垃圾处理和排污权等环境服务价格政策,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完善政府定价制度和价格调控体系,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提升广东价格指数影响力。
加快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交易等市场行为,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健全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促进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有效协调,建立和规范产业政策的公平性、竞争性审查机制。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处力度,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改善放心消费环境,构建多元共治的消费和社会监督体系。强化依据标准监管,推进强制性标准体系改革。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完善网上市场监管机制。
按照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要求,率先基本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完善收支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继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均衡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健全专项资金设立审核和退出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完善预算论证、征询机制,强化预算监督和绩效管理,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探索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进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的事权在省与市县之间的优化调整,合理划分省以下各级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适当调整省市县财政收入划分,探索将具有明显受益性、区域性、来源稳定的收入划分为市县收入,并注重对市县级财政质量的监督。健全与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相衔接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压专项、扩一般改革,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
健全财政保障和配置机制。拓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范围,加大财政民生投入,逐步提高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标准和覆盖水平。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在全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实施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方式。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化改革试点,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
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落实营改增扩围等税改政策,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培育地方税主体税种,逐步提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完善地方税征管体制,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健全税费管理一体化新机制。强化依法治税,优化税务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率,增加有效投资,进一步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作用,激发市场活力。
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监督管理等政策文件,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推进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竞争性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实行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放宽企业投资准入。加快推进投资项目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各级政府、各部门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互认。规范政府部门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权行使,健全问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标准清晰、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投资管理制度,构建企业投资管理新体制。
推进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建立保持政府投资稳定增长的机制,增强政府投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制定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实施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创新政府投资方式,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强财政预算与投资计划的衔接,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形成政府投资合力。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计划,确保政府投资及时发挥效益。严格预算控制,建立健全概算审批、调整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度。完善投资决策、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投资规划调控,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健全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交通、能源、信息、重大发展和创新平台、市政、农业水利、生态保护、社会事业等八大领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增加公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快融资机制创新。加快建立与投资体制改革相适应的融资机制。构建财政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基金、企业债券、信贷资金等多种融资工具相衔接的融资体系,实现投资管理向投融资管理转变。规范各级财政出资设立的政策性基金运作,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重大创新平台的投融资机制建设,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融合。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企业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构建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建设金融强省。到2020年,推动粤港澳地区共同建设成为世界最具创新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中心之一。
建设更高水平的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重点推进金融制度、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创新。按照国家部署稳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多币种股权投资基金。依托广州、深圳国家级金融创新中心,以及前海、横琴、南沙等重大金融平台,推进珠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发展。加强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辐射带动。
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积极发展服务科技型企业的专业金融机构,支持发展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为技术支撑的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服务新模式。完善融合创新的风险分担机制,健全全省高新区内科技担保服务体系,扩大科技保险试点。引导金融资源投向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项目、企业和产业,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建设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推动科技金融入园区。完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结构,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和各类金融组织协调发展,促进国际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农村金融、民生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加快发展。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加快推进金融要素市场建设,推进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积极稳妥发展期货市场,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新三板区域中心、青创板健康发展,积极配合国家推进深港通,规范发展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抓住国家推进创业板改革、完善新三板和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的机遇,鼓励支持更多创业创新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探索建立PPP资产证券化交易平台。
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推动现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支持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实现做强做大。建设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打造地方金融龙头企业。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鼓励省内具备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加快改制上市,打造广东上市银行板块。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理顺农信社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省联社改革。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若干民营银行,积极推动建立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航运保险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
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履职行为,增强决策透明度,保持政策稳定性,加大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强化商务诚信建设,实施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守信企业绿色通道,加强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诚信约束机制,加强从业机构和人员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建设,打击违法失信行为。增强司法公信建设,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突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开展信用评价和监测预警。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关键领域改革,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框架和经验做法。在执法与司法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贸易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和口岸通关监管模式等方面大力创新,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全面实施涵盖海关、检验检疫、外汇、边检、海事等管理部门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在跨境人民币业务、金融机构准入、外汇管理改革、跨境金融产品、跨境投融资业务、资本项下开放、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重点突破,建立本外币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及汇兑便利化,建设人民币离岸业务在岸结算交易中心,创建金融集成电路(IC)卡一卡通示范区。支持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建设知识产权快速中心,发展国际仲裁和调解,建设金融、航运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仲裁平台。构建集政务信息公开、投资项目审批、社会事项办理、政府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智慧自贸区。依托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打造国际人才港。
坚持底线思维、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预防和处置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强化不同领域监测预警系统整合,加强重要经济指标的动态监测和研判。制定重要领域风险应对预案,提高能源、矿产、水、粮食、安全生产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电信、电网、路桥、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监控保卫。统筹应对去过剩产能、去商品房库存和去债务杠杆过程中的风险,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切实规范政府依法举借债务,严格控制各级政府性债务规模,认真落实债务偿还责任,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新业态风险的监管和应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依法处置信用违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稳定社会预期,加强对经济形势和政策措施的解读,释放明确政策信号。
1.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在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开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形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性改革创新平台。
2.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和管理办法,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国际贸易投资便利化等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在试验区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市场准入的统一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率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3.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中央部署,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在市场准入、民间投资和工业、商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制定实施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4.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省。加快制定和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守信企业绿色通道和失信企业综合惩戒办法。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开通信用广东网。
5.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健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体系。
6.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立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区域合作、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保护、海洋开发投入、海洋综合管理等新机制,率先在全国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7.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逐步扩大本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形成适应省情、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机制,建成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8.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设区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制度。
9.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继续开展三旧改造试点,建立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基础、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稳妥推进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10.推进市县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坚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总依据,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各类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形成一张图管理。
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实现发展动力转换。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率先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努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到2020年,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
统筹重大平台、自主研发、孵化育成、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优化创新区域布局,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化紧密结合协调发展,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建设科技创新重大平台体系。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广州、深圳示范带动作用,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创业创新中心。创建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加快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工程的建设应用,着力提升基础研究水平,打造珠三角地区新兴科学城市。实施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区域创新的重要节点和产业高端化发展的重要,到2020年国家级高新区数量达到14个。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创新平台。加强军民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完善自主研发体系。协同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战略高技术的前瞻部署,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深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7,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推进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
强化孵化育成体系。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重点依托高新园区、专业镇、新型研发机构、大型企业,打造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完整孵化链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在孵企业毕业率。积极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孵化器建设,探索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科技孵化基金,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到2020年,全省建成孵化器达到800家,在孵企业超过5万家,累计毕业企业超过2.5万家。
健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政府与市场有机协同、高效运作的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机构体系和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覆盖整个创新链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一批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完善投融资模式,引导和鼓励各类众创空间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有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加快国家质检中心以及省级授权质检技术机构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
优化科技创新信息网络体系。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创新工具,构建科技创新信息网络。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着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应用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专利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建设,逐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
完善创新区域布局。推动形成以广州、深圳为引领,珠三角地区为主体,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协同发展的区域创新格局,形成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发挥广州、深圳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创新引领作用,增强珠三角地区汇聚创新资源的效能,鼓励支持珠三角城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推动珠三角地区各市形成各有特色、一体联动的创新驱动发展格局。整合深港创新圈、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广州科学城、中新(广州)知识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等地创新资源,建设珠江口东岸科技创新走廊;支持珠海西部生态新区、中山翠亨新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肇庆高新区等建设,推动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增强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在人才、技术、产业等方面的对接帮扶和辐射带动,在粤东西北地区培育若干个省级创新型城市,努力在海洋经济、绿色农业、新型工业化等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1.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广州、深圳在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带动作用,形成1+1+7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格局,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将珠三角地区建成国际一流的创业创新中心。
2.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推进东莞散裂中子源、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研究装置、惠州强流离子加速器装置以及江门中微子实验、深圳国家基因库等重大科学工程建设,依托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建设国家大数据科学研究中心。
3.技术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组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支持各地大力培育和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建设一批广东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成立基于产业链的技术创新战略合作联盟,构建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公共服务体系。
4.孵化器与大众创业平台。建设一批前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孵化器和大型综合孵化器,完善孵化器运营绩效评价机制和建设孵化器行业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构建创新型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率先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
5.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和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东莞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合作、珠海航空产业园、湛江南方海谷等重大平台建设。
6.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加快推进国家高技术产业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逐步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促进创新要素进一步集聚。实施高新区升级行动计划以及专业镇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立培育后备库和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及信息共享平台,将高新技术企业打造成为我省创新成果来源及转化的主要载体。
7.三链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批三链融合发展示范区,探索多种试点组织(管理)模式,创新管理运营机制和优惠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佛山南海、东莞等省级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并争取更多地市纳入国家级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推动建立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国家示范区,争取在南沙、前海、横琴建设国家三链融合示范区。
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和发展,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加速向企业集聚,不断增强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开展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在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普遍建立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大力建设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设中央研究院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扶持机制,探索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分类认定制度。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争取达到1.5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
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建设。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加强技术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拓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中小微企业做精做专做强。到2020年,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翻一番。
推进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完善三部两院一省产学研合作机制8。组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专利协同机制。培育一批市场化导向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开发院、行业技术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到2020年全省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00家以上。建设2-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覆盖计划。深入开展专业镇升级示范建设行动计划,支持各地级以上市建设一批镇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平台。
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粤创业创新,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人才红利,率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批一流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创新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支持发展新型联合培养,着力培养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建设高水平新型智库,实施珠江人才计划9。改革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依托新型研发机构和孵化器靶向引才和定点育才。
加强创新人才交流合作。完善省内创新型人才出国培训制度,培育一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实施更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搭建广东引进海外人才、聚集创业创新人才的综合平台,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技术移民制度试点。支持省内企业在国外设立研发中心就地引才。继续实施扬帆计划10,促进人才向基层、粤东西北地区流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实施广东特支计划11,加大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健全人才引进跟踪评估机制。到2020年,引进创业创新团队100支,引进领军人才200名。
优化创新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人才管理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人才创业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为各类人才提供创业创新平台。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出台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户籍、配偶安置等方面配套政策,拓展广东人才绿卡12政策范围。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进一步改革职称制度,建立分类分层、灵活的人才评价体系,推动实施第三方评价,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加强人才供需预测和监测。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率先构建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扩大创新开放合作,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
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平台。全面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金融创新、管理创新等,在知识产权、人才流动、国际合作、金融创新、激励机制、市场准入等重要领域先行先试,协同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和创新政策。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建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平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构建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完善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建立健全科研活动分类支持机制,推动稳定性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强化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项目的稳定支持。推进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把广东省科学院打造成为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平台,支持应用型科研院所转制改企。深化科技创新评价制度改革,完善高等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教学、科研以及成果转化等业绩的等效评价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建立科研成果强制转化机制。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逐步实现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
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三审合一13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执法管理体制,推动广州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建立海外知识产权援助体系,完善国内知识产权快速体系。探索建立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成果保护机制。实施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进计划。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信息商用化市场。推进专利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设立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覆盖粤港澳、连通国际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把广东建设成为国际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强化国际创新开放合作。实施国际科技合作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建立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鼓励和引导外资研发机构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和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争取国内外重大创新平台落户广东,吸引国际跨国公司和知名研发机构来粤设立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加快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创新支撑平台,有效拓展创业创新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的对接通道,搭建多方参与的高效协同机制,优化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资源配置,汇聚创新发展新动能。
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各类创业创新产业园区、高等学校和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创业创新要素集聚、服务专业、布局优化的国家级和省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扶持一批支持创业创新的支撑平台。加快全省公共创业服务信息网和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发放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
深入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在新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环节培育一批创业创新企业,形成一批服务完善、成效显著的众创空间。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广泛应用研发创意众包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龙头企业通过互联网众包平台,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物流、旅游等生活领域的服务众包。推动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科研设施资源,鼓励大型骨干企业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发标准等方式支持上下游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发展,大力支持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等各类公众互助平台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建设,争取开展国家互联网众筹试点建设,积极开展实物众筹、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
营造适合创业创新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创业服务机构作用,办好鼓励创业创新的各类赛事活动。引导各类媒体加大对双创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双创知识,发掘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业创新文化。大力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社区、公益组织等途径扶助大众创业就业,促进互助互扶,营造深入人心、氛围浓厚的众创众扶文化。
加快制造业结构调整。实施优势产业培育行动,围绕装备制造、汽车、石化、家用电器、电子信息五大产业的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着力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支持优势企业开展政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的工程化、产业化瓶颈。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制造业从加工生产环节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再制造等环节延伸,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发展精准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运维和在线支持服务,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重点推进有色、化工、建材、轻工、印染等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大力推广应用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等绿色工艺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和技术。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家用电器、消费电子、汽车等行业生产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打造绿色供应链。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机床、工程机械、工业机电设备、轨道交通装备、电子及办公信息设备再制造,完善再制造产业管理体系。到2020年,制造业主要产品单位能源资源消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优化制造业布局。推进珠江两岸制造业错位协调发展。以珠海、佛山为龙头,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重点打造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支持韶关等地发展铸锻件、精密零部件等先进装备配套产业,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区,培育特钢产业集群。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围绕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重要领域,进一步拓展芯片设计、装备、模组制造及下游终端和应用开发产业链,在珠江东岸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引领河源、汕尾等地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建设绿色、安全、高效的沿海重化产业带,突出发展石化中下游产业和高附加值精品钢材,建设惠州、茂名、揭阳、湛江四大石化和产能超千万吨级的湛江钢铁。
重点领域:智能制造装备、发电及输配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工程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医疗器械、通用航空装备、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装备、电子电工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修造、卫星及应用、专用精细化工品、精品钢材等。
重点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绿色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高端装备创新工程。
六大重点行动:技术改造行动、互联网+制造业行动、优势产业培育行动、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行动、质量品牌提升行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
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的发展方针,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计划,促进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大力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实现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打造广东服务。到2020年,建设成为全国现代高端服务业发展高地,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3%左右。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打造总部经济发展载体,加快推进广州国际金融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等开发建设。积极发展金融产业,到2020年金融产业增加值占P比重达到9%。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和冷链物流、快递物流、供应链管理,实施物流标准化服务示范工程,加快建设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物流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加强电子商务应用,建设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做大做优会展业,充分发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湛江)海洋经济博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品牌效应。增强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会计审计等商务性专业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领域服务外包业务,引导制造企业剥离生产性服务业,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先进制造集聚,围绕先进制造业(园区)建设配套生产服务中心。
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积极运用互联网+、新模式新技术、时尚文化元素等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增强生活性服务业的便捷性和智能化。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推进城市大型综合体差异化发展,重点建设社区商业,积极引导农村商贸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支持传统专业市场升级打造专业市场+电商+物流的商业模式。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形成以医药产品、医疗及康复器械、健康管理服务等领域为重点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满足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完善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和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旅游业,大力推动生态休闲旅游、文化旅游、商务旅游、滨海度假旅游、都市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业态,提升旅游产业要素水平,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配套。支持有条件企业整合利用相关服务资源,创办各种集成服务中心。
重点领域: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新兴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及商贸服务、健康服务、家政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两大重点行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园区)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行动。
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P比重达到16%。
壮大新支柱产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成为新支柱产业。在新一代显示、新一代通讯技术、4G和移动互联网、蛋白类生物药、高端医学诊疗设备、基因检测、现代中药、3D打印、北斗卫星应用等重点领域引进、培育和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集聚项目。围绕信息消费、新型健康技术、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服务业、高性能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一批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加快建设广州、深圳国家生物产业,推进形成珠海、佛山、中山等生物产业优势集聚区。以广州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为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