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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电影台词 绵阳9岁女孩走失 家长24小时后报警

  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一句台词:“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曾引发热议。就是这句台词,让绵阳人赖女士相信了

  20日上午,赖女士带9岁的女儿轩轩(化名)到街上赶集,女儿失踪。几经寻找无果,赖女士次日上午10时许才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24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绵阳警方获悉,两天后,孩子幸运被找到。警方表示,人员失踪不到24小时公安机关不立案,这是谣言!孩子走失后一定要立即报警!

  20日上午,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居民赖女士,带着9岁的女儿轩轩上街赶集。轩轩在街上遇到了一个同龄的小姑娘,虽然两人不认识,但很快玩耍到了一块儿。

  “我想两名小孩儿在一起玩耍,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就告诉女儿,自己到旁边菜市场去买菜,买完后再回来接她,并告诉她不能乱跑。”24日,回想起女儿失踪,赖女士非常后悔,她说,得到女儿的应允后,她到旁边市场买菜去了。

  20分钟后,赖女士回到女儿玩耍的地方,已不见女儿和另外一名小姑娘的踪影。问遍了周围的商家,均表示没有注意孩子的去向。

  赖女士急了,她沿回家的方向寻找女儿,没有找到,邻居也说没有看到。着急之下,她给丈夫张先生打了电话。

  “我们夫妻二人找遍了整个乡镇,都没有发现女儿。”赖女士说,直到天黑,轩轩仍然不见踪迹。夫妇二人召集兄弟们一起在家附近的山上、河边四处寻找,直到晚上11时许,还是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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