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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四年》编剧署名争议背后七成青年编剧曾被骗稿

  青年编剧方怡发万字长文,控诉她参与了电视剧《成化十四年》的初稿创作,但最终并未得到署名一事近期颇受业内关注。

  4月21日,青年编剧方怡(昵称依依Heily)在微博发布万字长文,控诉她参与了电视剧《成化十四年》的初稿创作,但最终并未得到署名,也未能和剧方取得联络。

  随后《成化十四年》正式签约编剧发文回应称,该青年编剧曾短暂参与过前期剧本工作,但因缺乏经验,剧本最终并未采用,且其早已获取相应报酬。

  在发布长文的当天,当事人方怡接受了新京报记者专访,详细阐述了她长文控诉背后的愤怒与失落,并解释了没有签合同、剧本已被颠覆修改等细节,“我只想知道,我这一年的努力去哪儿了?”

  4月23日,《成化十四年》剧组方面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表示,“《成化》片方不背这个锅,片方尊重每一位与我们签约的创作者。”

  新京报:在文中你提到,在参与项目前,编剧工作室的X哥口头承诺你《成华十四年》会给你署名“编剧助理”,但你没有提签合同和稿酬,主要原因是什么?

  方怡:很多网友认为我是傻白甜,没有法律意识,但不是这样的。《成化十四年》项目这么重要,没有签合同真的是因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现在青年编剧都会遇到的问题。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能参与这么大的项目,真的是好机会,多多少少还是认为对方在提携你。这个时候你的心理会天然处于弱势,觉得不应该再提更多的要求。如果我要求必须签合同,我担心会不会得罪他们?

  很多青年编剧不是没有法律意识,是不敢。大家刚入行,在接这种重大项目时,根本就不会要求按劳分配,或者把所有东西书面化。但是事实证明我错了。在一开始就应该表明态度,不然到最后可能你都没有一个说法。

  方怡:从头到尾我和片方的连接是完全被切断的。我不觉得切断问题很大,因为我后来做一些商业项目,也会带一些学生。资源和项目都是我接的,肯定是我来主导。但不同的是,我跟甲方签合约时会提前告知,我有一个编剧助理。然后再跟这些小朋友以我公司的名义签另一个合同。

  方怡:说实话我没有看成片,因为播出当天我看到没有我的署名,就直接崩溃了。署名并不应该只看成片采用了多少,署名也是我劳动成果的认定。那是我一年时间的劳动成果。我现在想去争取的,也不是去比较我的剧本跟现在剧本有多少一致,多少区别。现在很多网友说降值男主,升价女主,包括吐槽一些情节,我看了之后也很心痛。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之前打磨了一年半甚至两年的版本(我是第七稿之后走的,后来他们又打磨了很久)被他们。而且当时前期有一些平台反馈也都还不错,这样的情况下,片方拍摄前期开始突然颠覆性修改。当然,我只保留我的看法,片方可能有复杂的考量我不知道。

  方怡:这是一定的,因为导演方的编剧来修改剧本,他们肯定也是看了我们的原剧本的。不可能说(现在的剧本)没有任何初稿的东西;即使完全不一样,我也坚决认为我的剧本对他们是有贡献的。制片方的编审看了我这么多稿件,当时版本中出现过的问题,是不是后来他们就自然规避了?这也是我坚持我应该得到署名的原因。

  方怡:我确实当时是做了去北京的决定之后再告诉他们的。这点我承认是我考虑不周,可能对他们情感上有一些伤害。但我的走,并不意味着我中途抛弃项目。当时他们没有告诉我片方要再改,大家都默认为阶段性结束了。

  方怡:非常影响。现在我们公司招编剧或者找合作方,第一件事也是先把简历上写的作品翻看一下,看看片头片尾有没有署名。如果没有署名,潜在的工作机会可能怀疑我简历造假。我之所以曝出来也是想为自己发声。

  在方怡发布长文之后,《成化十四年》的签约编剧程曦,疑似方怡文中的“X哥”,发布声明回应此事。他表示,该剧最终剧本是由五位已经署名的编剧共同创作,署名方式和署名内容符合签署的《编剧协议》约定,符合影视行业惯例。此外程曦表示,方某(方怡)短暂参与过前期剧本工作,但因缺乏经验,所参与的十一集剧本均是在其他编剧带领下一字一句修整,属于辅助工作,且剧本最终并未采用,方某也未参与此后多轮剧本重大修改和初稿定稿工作,更未参与最终定稿。

  据悉,目前方怡正在针对程曦的声明进一步整理证据,未来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介入。但更重要的是,此事令青年编剧生存现状、署名权争议、编剧合约等问题再次浮出水面。

  编剧汪海林认为方怡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没有合同,确实存在难度”。汪海林表示,就目前方怡所述情况而言,首先与方怡口头约定的成熟编剧存在责任,“在制片人的角度,随便加上一个助理的名字是很简单的事,但问题在于,事前大编剧和片方的协议中关于署名权的约定,到底有没有这位助理编剧。助理编剧是新人,大编剧应当在合作时就将她的权利代理好,目前看还是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而该剧中途涉及导演带来新编剧,对剧本进行颠覆性的改动,这或许也导致了大编剧保住自身署名权已难上加难,更没有余力帮助旁人再争取署名。汪海林坦言这种情况在行业中会时常出现。在其他案例中还有一种情况,是编剧在合作过程中与片方产生矛盾,亦有可能丧失权益沟通的渠道,制片方只能按照合约来执行。

  就目前方怡的事件而言,业内人士认为走法律渠道的难度较大。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表示,由于当事人没有与成熟编剧或片方签署合同,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可以主张其署名权,因此目前只能参考最终剧本是否采用了当事人的独创性内容。“如果在最终的剧本中找不到她创作的内容,或者存在的内容也是原小说中的情节、台词,而非她独创,这种情况下就很难了。”

  若片方在撰写最终剧本时,曾一定程度以当事人的创作为基础或参考,是否涉及侵权?赵虎坦言,所谓“参考”和“侵权”之间还有相当一段距离。例如一位作者很欣赏一部散文,以该作类似的题材、创作思路为自己的内容,由此写出新的作品,这仅为“参考”而非“侵权”,“反之即便你只写了几句台词,但原著中并没有,是属于你的独创性内容,这也能够算侵权。”

  汪海林表示,青年编剧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合同,导致权利无法主张,这时法律也无法按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进行分配。青年编剧保护自己权益最好的方法还是签一纸合约。“我给年轻编剧一个建议,可以再去跟制片方沟通,在剧复播的时候把署名加上,或者在官网、百度百科上加上署名。这也是一种补救的办法。”

  随着影视行业蓬勃发展,很多年轻人奋不顾身投入剧本创作行列,然而往往在从业的前三年,“小透明”总会因为没有团队帮助、缺乏法律意识、过于看重感情等,一次次被行业无情打击。据日前发布的《2019-2020中国青年编剧生态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在受访的208位青年编剧中,七成以上曾经有过被“骗稿”的经历,例如剧本被采用但无署名,被盗用创意大纲或核心情节等。其中近半数都是入行不足三年的新手编剧。

  转行做编剧没多久的小可(化名)分享了自己被多年朋友“骗稿”的经历。对方是一位资深导演,想“救急”合作一部项目,要求小可五天内写出一部几十分钟的网络大电影。“他们着急得要命,我再三问为什么那么着急,对方也没明确解释。虽然我觉得短时间写出来的剧本肯定问题很多,但真的是信得过这个导演才参与的。”最终小可花了一周写完后,制片方却说这个剧本完全不行。最令小可伤心的是,自己多年的朋友也没有帮他做任何争取。“我付出了劳动,但连修改剧本的机会也没有,也不会给我钱,不给我署名,直接判了死刑。”小可说,他完全不在乎名和钱,只是觉得被伤害了感情。

  另一位编剧阿松(化名)也透露,自己曾经在写了一半剧本之后,剧方突然以“需要修改”为由开始拖欠稿费。通常,编剧稿费的结算方式分多个阶段:大纲和人物小传完成后,片方支付订金。分集大纲完成后,支付第一笔稿费。接下来的稿费则将分阶段(五集或者十集)结算,最后还会预留10%到20%的尾款在开播前结清。当然,不同独立编剧、编剧工作室,以及电影、电视剧在编剧结算方式上都有不同。“当时我也没有想太多,就继续修改剧本。但直到我再询问他们意见的时候,公司负责人就开始拒绝沟通,销声匿迹,我无论打电话还是微信都无法取得联系。”然而没有多长时间,这部剧竟然悄无声息地开机了。宣传上没有任何阿松的痕迹。

  在青年编剧生态调查中,有“被骗稿”经历的年轻人中近七成是单打独斗的“独立编剧”。阿松坦言,目前很多青年编剧都是和朋友一起做项目,或者跟着工作室的主导编剧以“一师一徒”的形式工作,中间会因为考虑人情、地位卑微等,存在很多没有明确合约的工作关系,导致后期突然出现纠纷。而当被问及被骗后怎么办时,在生态调查中的大多数编剧表示很难,理由是业内缺乏有效的保障手段和支持,且证明创意大纲或者相关内容的版权归属本就不易,还要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一般只能“认倒霉”。

  就《成化十四年》而言,方怡猜测该剧涉及多个编剧、多个团队,相互之间都希望自己的贡献度更高,排在更靠前的位置,其中难免产生竞争。“总不可能一部剧里,编剧就打两页纸那么多”。小可称,“纯新”编剧有时甚至没有“资格”争取署名,因为署名的前提至少是项目靠谱。他遇到过不少写完剧本大纲或已经写了几集,项目突然黄了,稿酬一分拿不到,更别提署名,“项目黄了,在甲方眼里你就是没有劳动成果,就算你签了合同也没用。”小可说,目前大多数编剧合约对解约条款都只有一句话,甚至干脆没有;等写了一部分了,合作进行不下去的时候,谁能提出解约、能不能署名、给多少稿费等都没有明确约定,导致了很多编剧和片方都很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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